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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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指导、组织、督查学校和院部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2.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和督查两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单位教职工政治治理论学习,组织思想理论研究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纪委、组织部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和政治理论培训,配合人事处、工会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生处、团委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校园网主页、广播台、橱窗、LED屏幕等宣传阵地管理,指导二级单位网页建设,加强学陶馆、校史馆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主办《合肥师范学院》校报。

5.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行和管理,指导和监管二级单位新媒体运行和管理,加强对学生记者队伍的管理、培养和指导。

6.负责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加强对学院《学报》、《行知研究》等期刊的审查和监管工作。

7.负责学校舆情监控与舆论引导,协调或指导事发主体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8.牵头负责学校校园文化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指导全校校园行知文化建设,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9.负责学校文明办日常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与落实。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联系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4.负责指导、检查学院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协调做好有关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把统战部建成“党外人士之家”。

7.负责做好侨务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